一.性質
入境美國之簽證可分為移民簽證與非移民簽證兩大類,前者如親屬移民,就業移民等項目皆屬之,後者則有觀光簽證,商務簽證,學生簽證等類型,林林總總的分類共計約有50餘種,申請人須依其入境美國之目的選擇簽證類型.
K-1簽證屬於"非移民簽證"之類型,申請對象為美國公民之未婚夫妻,附帶一提,K簽證中除K-1外尚有K-2簽證,該簽證則係以為未婚夫妻之未成年子女為核發對象.
二.申請要件
1.申請人須為美國公民(非持綠卡之居民)之未婚夫妻(尚非配偶,但即將結婚)
2.申請人須為I-129F之受益人


三.申請程序
第一階段:提出I-129申請證明與境外未婚夫妻之關係
1.申請人:美國公民
2.承辦機關:移民局

第二階段:提出K-1簽證之申請
1.申請人:美國公民之未婚夫妻
2.承辦機關:美國駐外領事館(於台灣之相對應單位即AIT)
3.時效:須於I-129獲准後4個月內
2.美國公民之未婚夫妻須於K-1簽證簽發後
6個月內入境美國
3.美國公民之未婚夫妻須於入境美國後90日內與原先申請I-129之美國公民結婚,
立即申請
  綠卡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fionameow 的頭像
    fionameow

    不遠的遠方

    fionameo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